2015-10-09來源:本站采編
4、報名時需提供材料:
①本人有效身份證、學歷(學位)證、身份證明及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(1份)。
②需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(需加蓋公章)。
③《瀘州市龍馬潭區(qū)民政局2015年公開選聘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》一式兩份(見附件)。
④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。
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,凡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者,一經查實,即取消遴選(選聘)資格。
(二)資格審查
對照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報考者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核,經審查合格的,參與選聘;審查不合格的,向報名人員現場說明理由。報名人員不得委托他人報名。
四、選聘方式
(一)采取面試、考察兩個環(huán)節(jié),具體時間另行通知。
(二)考核
人員考核由龍馬潭區(qū)民政局組織實施。本次考核采用面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。根據面試分值確定考察人員,考察除核實人員報名資格外,主要綜合了解擬選聘人員是否具有履行職位的素質、能力等。
凡進入考察人員須在公布面試成績6個工作日內提供本人工作單位所在區(qū)(縣)人事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才能進行考察,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和錄取資格。
五、體檢
根據面試和考察情況,擇優(yōu)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。體檢標準參照《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(國人部發(fā)〔2005〕1號)和《關于進一步規(guī)范入學和就業(yè)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(yè)權利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0〕12號)執(zhí)行。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行承擔。
六、手續(xù)辦理
體檢合格者,經公示無異議后,按程序辦理相關調動(聘用)手續(xù)。
七、紀律監(jiān)督
為維護公開選聘工作秩序,嚴肅紀律,局紀檢組、監(jiān)察室全程參與,并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。同時對違反公開選聘紀律的報名人員,一經查實即按照規(guī)定終止相關資格或取消選聘,并作出相應處理。
聯(lián)系人:龍馬潭區(qū)民政局辦公室
聯(lián)系電話:0830-2522072
本公告未盡事宜,由龍馬潭區(qū)民政局負責解釋。
附件:瀘州市龍馬潭區(qū)民政局2015年公開選聘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
瀘州市龍馬潭民政局
2015年10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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